背对背RCEP原产地证明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5-12
背对背RCEP原产地证明是指在一成员方中转或者再次出口的未经处理的原产货物,该成员方的签证机构、经核准出口商可以依据初始原产地证明正本签发或者开具的原产地证明,用于证明货物的原产资格以及原产国(地区)未发生变化。
其次,背对背RCEP原产地证明应当符合本办法对原产地证明的有关规定,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包含初始原产地证明的签发或者开具日期、编号及其他相关信息;二是经物流拆分出口的货物应注明拆分后的数量,并且拆分后出口货物的数量总和不超过初始原产地证明所载的货物数量。
背对背原产地证明的有效期与初始原产地证明的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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